网通社快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对现行电池消费税制进行结构性调整。自2026年9月1日起,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及全钒液流电池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上述产品税率上调至4%。光伏电池自2027年4月1日起按2%税率征收,2028年4月1日起上调至4%。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钙钛矿、叠层、砷化镓等光伏电池品类,在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消费税。

此次调整结束了锂离子电池自2015年以来长达11年的免税历史。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动力及储能电池产量1755.6GWh,同比增长60.1%;销量1700.5GWh,同比增长63.6%;出口305GWh,占全年销量的17.9%。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娅娜分析认为,国内锂电产业链已具备全球主导地位,普惠式免税政策完成阶段性使命,恢复征税旨在将碳排放、资源消耗等外部成本内部化,推动产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技术价值竞争。
税收成本传导机制呈现差异化特征。华创证券测算显示,按现行锂电池0.35元/Wh至0.40元/Wh价格计算,2%消费税对应成本增加0.007元/Wh至0.008元/Wh,与碳酸锂价格上涨1万元/吨带来的成本增幅相当。中汽数据有限公司资深专家胡嵩指出,短期内新增税负主要由电池企业承担,后续通过议价逐步向下游传导。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电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这为整车企业自研电池提供了制度激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该条款在“造电池的车企”与“外采电池的车企”之间划出成本分水岭,比亚迪、蜂巢能源等具备自研能力的企业将获得相对成本优势。
